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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安聯環球投資亞太有限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香港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二座32樓,以下簡稱「安聯投資」或「我們」)認為保護私隱與個人資料(即任何與已識別或可識別人士有關的資料,以下簡稱「個人資料」)極為重要,因此在所有業務流程均加倍注意。我們深信必須維持透明度,並在私隱保護措施方面開誠佈公,包括處理閣下個人資料的方法。
對於已與或將與安聯投資訂立合約安排而取得我們服務的客戶及業務夥伴(以下簡稱「客戶」或「閣下」),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闡述我們如何處理該等客戶的法定代表/代理人/聯絡人/僱員之個人資料。本文載列安聯投資獲取個人資料的方法和類別;安聯投資如何使用、分享及保障該等資料;客戶就個人資料擁有之權利;以及如何聯絡安聯投資以了解我們所採取的私隱保護措施。
有關瀏覽安聯投資網站時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的處理方法,閣下可另行在該網站「私隱聲明」中查閱相關資料。
1. 我們的身份
安聯環球投資亞太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客戶個人資料,以達成本客戶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所載目的。
此外,其他安聯投資實體也可能負責處理客戶個人資料,例如為推廣產品和服務。所有安聯投資實體名單及相關聯絡資料均可於https://www.allianzgi.com/affiliates查閱。另外,本聲明之環球版本可於 https://www.allianzgi.com/en/privacy-principles/client-representative-privacy-notice 查閱。
若兩個或以上安聯投資實體共同處理閣下個人資料,敬請閣下就任何查詢直接聯絡資料私隱主任,詳情載於第11條。如有需要,資料私隱主任會將閣下的查詢轉交主要負責的安聯投資實體。
2. 獲取有關閣下的個人資料
當與客戶訂立合約,以及為維護客戶關係和向客戶提供服務,安聯投資將取得閣下的個人資料。若客戶向我們提供其僱員或代理人的個人資料,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該客戶須告知相關僱員或代理人,並徵求其同意,以履行相關法律責任。
安聯投資亦將會從公開資料來源(例如預期有機會建立客戶關係而查閱客戶網站)取得閣下的個人資料。
3. 所處理個人資料的類型
我們將處理我們及/或相關基金的受託人/託管人獲提供或以其他方式獲悉的有關閣下及閣下帳戶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閣下姓名、郵寄或電郵地址、傳真號碼及電話號碼、僱傭資料(如職銜)、性別、年齡、國籍、出生日期與出生地、閣下選擇之通訊方式(如郵寄、電話或電郵)、閣下對資金的處理及任何其他有關閣下持倉的個人資料。
我們一般不會收集有關閣下之任何敏感個人資料(例如健康、種族或族裔的資料)。如必須處理該等敏感個人資料,安聯投資將僅按照適用資料保障法律與規例處理該等資料。
4. 使用所得個人資料之目的
安聯投資將為以下目的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
- 不時向閣下提議及提供產品及/或服務,以及管控、維護、管理及營運該等產品及/或服務,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產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衍生產品、另類投資、證券、交易、商品及權益銷售;
- 處理、評估、審議及批准閣下就我們的產品及/或服務提出的任何申請或要求;
- 引介及/或交叉轉介閣下至安聯集團旗下任何地區之部門、關係公司及/或其他商業單位,而我們或會或不會就上述引介或轉介收取報酬;
- 閣下就我們提供的任何產品及/或服務而提出,被針對提出或涉及的任何索償相關之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提出、辯護、分析、調查、處理、評估、釐定或回應相關索償等;
- 履行與我們所提供產品及/或服務有關的任何職能與活動,或安聯投資任何外聘服務機構履行與我們所提供產品及/或服務有關的任何職能與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核數;報告(包括一般有關投資和市場之分析、材料和資料);利用人工智能科技(例如機器學習)及特質歸納進行數據分析和市場研究;履行我們的行政管理和支援職能;以及執行一般服務及維護網上和其他服務;
- 履行安聯投資內部任何行政管理、支援、資訊科技、監管職能或其他安聯投資內部職能,或由安聯投資任何外聘服務機構履行前述職能,但該等職能不一定與我們向閣下提供的產品及/或服務直接有關;
- 設計適合閣下的產品及/或服務,以及為推廣、改善及促進我們和代理人的產品及/或服務提供;
- 不時比對及核實我們所持關於閣下的任何資料,以達成本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所列任何目的;
- 在合理必要情況下,遵守任何法院命令、法律、規則、披露資料程序、規例、實務守則、指引或對我們具有約束力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將閣下的個人資料披露予監管機關、政府機關、稅務機關或行業認可機構(例如證券或期貨交易所)、財政和金融機關、證券和資產管理組織,以上所有機關均可能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境內或境外;
- 在合理必要情況下,遵守我們目前或未來可能與本地或外國監管或稅務機關之間的任何義務、規定或安排,不論是基於法律要求或我們為保障位處或有關前述轄區的商業、財務和其他正當利益而遵守,包括但不限於:
- 遵守依據《1986年美國國內稅收法》A分編第四章(經不時修訂或補充)(以下簡稱「FACTA」)訂立的相關安排而對我們和關係公司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 確定閣下是否為美國公民,或符合美國聯邦所得稅規定的美國居民或受美國其他稅務約束,以及/或證明閣下的帳戶是否符合FATCA規定的美國身份;或
- 履行我們和關係公司須確定閣下和閣下實益擁有人身份之義務; - 行使我們向閣下提供產品及/或服務有關的任何權利;
- 調查身份、金融、反清洗黑錢和利益衝突事宜,以防範及偵測欺詐和罪行,包括考量有關政治派別及觸犯或涉嫌觸犯刑事罪行等資料
- 有關上述任何目的,或依據本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之目的,以及我們不時向客戶提供的聲明、通函、通知或其他條款與條件所載有關金融和投資服務的其他政策與程序之目的。
5. 分享及轉移閣下個人資料的潛在對象
安聯投資會與以下對象分享個人資料:
- 安聯投資集團實體(請參考https://www.allianzgi.com/affiliates所載的概覽),但必須在合理必要或合適情況下方會進行(例如在法律許可下為防止欺詐或市場推廣);
- 受安聯投資委託代其履行服務的服務機構及其僱員、高級職員、董事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於外判服務機構、資訊科技和雲端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不可為自身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但必須在安聯投資的指示下方可處理個人資料;
- 獲我們委託履行我們與閣下訂立之協議項下或我們之間任何協議允許的任何職務、職能或義務之任何託管人、代理人、經紀商、投資顧問、投資經理或外部服務機構;
- 任何與我們進行交易的人士,而該等交易有關於閣下為履行我們所提供或提議任何產品及/或服務所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保險買賣或任何其他合約保障或避險;
- 任何可能與我們進行交易或透過其進行交易的對手方,包括發行人、供應商、買家或任何上述人等之任何代理人;
- 有關閣下就我們提供的任何產品及/或服務而提出或被針對提出或涉及之任何索償的相關人士;
- 法律顧問和核數師,包括其僱員、高級職員、董事或代理人;
- 基金服務機構,包括其僱員、高級職員、董事或代理人;
- 根據任何適用法律、規則、規例、實務守則、指引或對我們具有約束力的自願性安排規定,我們有義務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對象,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用監管機關、政府機關或行業認可機構(例如證券及期貨交易所)、財政和金融機關、證券和金融組織(以上所有機關均可能位於香港境內或境外),以及法律規定須向其作出披露的其他對象,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轄區之稅務機關,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國家稅務局(基於前述所指明目的(包括但不限於FACTA),或我們有理由認為閣下可能為稅務居民、公民或受稅務約束的其他情況);
- 有關我們的權利或業務的任何實質或建議承讓人、受讓人、參與人或次參與人;
- 在適用情況下,就安聯集團旗下公司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業務、資產或股票,進行任何擬定或實質重組、合併、出售、合營、出讓、轉讓或其他處置(包括破產或類似程序)的其他相關人士;
- 就我們業務的開發和推廣而向我們提供市場推廣或其他相關服務的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者服務機構,但須經閣下同意方可與其分享個人資料。
在進行上述過程時,安聯投資必定遵守所有適用資料保障法律與規例。
6. 處理個人資料的地點
代表的個人資料將由上文第5條指定之人士於香港境內及境外處理,亦須受符合適用資料保障法律與規例的保密與保安合約限制。我們不會向未獲授權處理該等個人資料之人士披露相關資料。
請注意,其他國家對於保障個人資料的法律可能各有不同。當閣下個人資料自原有國家轉移至另一國家時,該接收國家有關保障個人資料的法律與規定可能有別於(或保障程度低於)閣下居住國家的法律與規定。舉例而言,執法機關獲准存取個人資料的情況可能因不同國家而異。
國際間轉移個人資料時,我們會確保遵守適用資料保障法律與規例,例如訂立協議,以確保接收閣下個人資料者維持足夠的資料保障程度。
7. 保護個人資料的方法
安聯投資在技術和組織上採取適當的保安防護措施,保障其代表的個人資料,以免在意外、非法或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遭損毀、遺失、竄改、存取、披露或使用。
我們全體僱員及服務機構均須受保密守則約束。只有獲授權人士可根據「必要須知」原則處理閣下個人資料。
8. 個人資料之保存期限
安聯投資將會保存客戶個人資料,直至達成收集個人資料時指明之目的或履行法律責任,並須符合本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所載規定。其後,安聯投資將遵照所有適用法律與規例,刪除相關個人資料。
除非閣下同意個人資料可作其他非相關用途,否則個人資料僅用於收集該等資料時指明的用途。
9. 客戶權利
在適用資料保障法律與規例允許的範圍內,客戶的權利可包括存取安聯投資處理有關閣下之個人資料;更正、刪除或封鎖該等個人資料;限制處理個人資料;隨時撤回經閣下同意處理個人資料的同意(不影響撤回同意前已根據有關同意處理資料之合法性);以及投訴相關安聯投資實體。在相關法律及規例適用的情況下,客戶可透過下文第11條所載之聯絡資料提出要求(書面或電子方式均可),以行使上述權利。
客戶亦有權隨時透過下文第11條所載聯絡資料,反對於日後就直接推廣(例如收取通訊刊物)目的而處理其個人資料。
安聯投資可不時更新本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我們將於相關安聯投資網站或透過其他適當的通訊途徑,例如向客戶寄發電郵,通知客戶有關本聲明之任何重要變更。除有關通知另有指明外,所有變更將自經更新之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所示日期起生效。
11. 聯絡方法
有關本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之意見或查詢、更新我們所持閣下資料之要求,或行使適用法律與規例所賦予之權利之要求,閣下可電郵至privacy@allianzgi.com向資料私隱主任提出。上述要求亦可郵寄至安聯環球投資亞太有限公司,抬頭請註明「資料私隱主任」,地址為香港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二座32樓。
最後更新: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