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時間發揮複息效應的威力
時間可貴,有人認為時間就是金錢。站在投資的角度,時間是資產增值的催化劑。現在投資或將來投資的結果顯然不同,越早開始成效就越顯著。
假設David 在35歲時開始投資,每月2,000港元、投資期30年、總投資金額72萬港元,若每年回報5% ,至65歲時,David 約可累積167 萬港元。不過,若然他提早在25 歲開始投資,同樣的總金額及投資期,但滾存多10 年,在他65 歲時,總資產金額可達275 萬元,足足有近一倍之多。由此可見,投資期愈長,複息效應的威力愈強大,越早展開投資,能夠為資產及回報帶來可觀的增值效益。
假設投資回報為每年5%*,下表將說明誰在65 歲時可能擁有更多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