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周存錢法」
摘要
[曹偉邦] 近期筆者身邊有朋友推介一種名為「52周存錢法」,先從較低的金額起步,每周再存入比前一周更多的金額,讓人循序漸進地培養儲蓄的習慣。 事實上,香港270多萬名打工仔也在進行着類似的儲蓄,那便是強積金計劃。在現行的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及月薪不低於7100元的僱員須每月各按僱員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
循序漸進累積資產
換句話說,隨着僱員月薪的調升,供款金額也會增加,上限為1500元,就像「52周存錢法」一樣,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儲蓄投資,讓成員習慣為退休累積資產。
不過,有儲蓄投資是否代表足夠呢?根據安聯投資去年一項退休信心調查顯示,香港在職人士的理想退休資金與實際預期資金的差距,平均為192萬元,意味着成員退休時或需降低預期的理想生活水平,或是延後退休。當然,最好是趁年輕時盡力填補差額,而作出額外儲蓄就是當中的關鍵元素之一。
除了一般的投資或儲蓄計劃,成員也不妨考慮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部分外,作額外的自願性供款(Voluntary Contribution或VC),以增強退休生活保障。一般而言,強積金計劃下的僱主協定形式之自願性供款,僱主會從僱員的薪金中直接扣除若干百分比作自願性供款部分,連同強制性供款一併存入僱員強積金賬戶處理,實質金額方面則與入息掛鈎。自願性供款及投資回報的累算權益全屬僱員所有,提取或轉移權益均受計劃條款限制,例如要到離職後才可提取或轉移權益。
養成先儲蓄後消費習慣
雖然自願性供款需要成員定時定額供款,而且在提取方面設有限制,看似欠缺彈性,但從另一角度看,亦有其優點。首先可幫助成員養成有紀律的長線投資習慣,也可避免因短期市場升跌而隨意更換供款計劃,再者每月的薪金中已扣除供款,可推動自己養成先儲蓄、後消費的良好概念,對個人理財取態有着正面影響。
此外,由於自願性供款的所有手續均由僱主代辦,而且這些額外供款亦是投資在現有僱主選用的強積金計劃內,可免卻額外繁複手續,方便成員統一管理強積金資產。
強積金制度自實施以來,不經不覺已有十多個年頭,相信大部分打工仔已習慣每月從入息扣除5%供款作為投資,不再視之為負擔。其實,不論是一般儲蓄抑或是強積金投資,只要循序漸進、量力而為,逐漸養成習慣,就可以輕鬆地達成目標。
退休也「佛系」?
摘要
[曹偉邦] 近年掀起「佛系」熱潮,主張不主動準備或追求任何事,等候緣分或時間的安排,這讓筆者聯想到兩代人截然不同的退休觀念。Ryan的父母就是採取「佛系退休」的例子之一,即不準備、不擔心,時間到了,自然可安享退休。夫妻二人從沒有任何退休規劃,從職場退下來後,主要靠積蓄及子女供養度日,生活也恍似無憂,但對於八十後的Ryan來說,他的退休安排又是否可遵循父母的「佛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