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靠強積金可以安心退休?
摘要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不知不覺2021年又已過了接近一半。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不知不覺2021年又已過了接近一半。筆者撰寫這個專欄亦已過了3年多時間,期間一直向讀者強調強積金的重要性,以及分享退休投資的心得,但不知大家是否曾想過,到底單靠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是否就能達到理想的退休目標,並有信心可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答案可能是未必足夠。
首先,根據世界銀行提出的退休保障五大支柱,分別為零支柱的無須供款、由政府資助及管理的制度,提供最低限度的退休保障;第一支柱是由政府管理的強制性供款制度;第二支柱則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制度;第三支柱是自願性儲蓄;以及第四支柱的非正式支援,及其他正式的社會保障計劃,以及其他個人資產。
多支柱模式提供全面退休保障
本港的強積金制度屬於第二支柱,即是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足額資金的強制性界定供款制度。每根支柱的目的和目標對象各有不同,其財政來源亦各異,強積金只是退休保障框架的其中一根支柱,大家宜採用多支柱模式,讓強積金與其他支柱相輔相成,才能讓自己得到較全面的退休保障。
第二是強積金制度是以就業為本的,原意是為本港打工仔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因此無法為既沒有受僱或並非自僱人士提供相關的保障。
供款設上限未必切合高退休預期成員
第三是強積金設有供款上限,根據現行規定,僱主及僱員雙方合計的強制性供款上限為3,000元,而對於收入較高人士來說,由於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上限只佔收入的一小部分,供款的累積成果未必能夠切合擁有較高退休預期的成員。當然,成員也可以考慮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部分外,作額外的自願性供款,例如可扣稅自願性強積金供款(TVC),以助成員增加退休儲備,同時節省稅務開支。
不過,就如上期文章所提及的投資要真正多元化,退休投資也應盡量多元,以多管齊下的方式解決,確立多個不同的退休儲蓄或收入來源。幸而隨着市民對退休保障的意識不斷提高,相關的市場產品也日趨多元化,例如安老按揭(逆按揭)、終身年金計劃及派息基金等,這些產品各具特色,可發揮不同的作用,為大家退休後的生活製造穩定入息,以及對抗長壽風險,增加生活保障。
難靠單一計劃應付退休儲備
為退休生活累積足夠的儲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實在難以依賴靠單一計劃或產品來解決,因此我們必須善用不同的投資工具,相互配合及相輔相成,為晚年生活提供穩定的經濟來源。
勿被「賬面數字」影響投資決定
摘要
強積金是關乎全港打工仔的投資,因此其表現及相關消息一直是各大傳媒、金融機構及大眾的焦點,相信大家不時都會看到類似「強積金表現回勇!